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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官:亚利桑那州新选举法要求公民证明并非歧视

  

  

  一名联邦法官支持亚利桑那州新法律的条款,该条款要求各县核实未提供美国公民身份证明的登记选民的身份,并与各种政府数据库交叉核对选民登记信息。

  美国地方法院法官苏珊·博尔顿星期四裁定,亚利桑那州议员在通过这些法律时没有歧视,该州确实有兴趣防止选民欺诈,并将投票限制在有资格投票的人身上。

  她写道:“从整体上考虑这些证据,法院得出结论,亚利桑那州在阻止非公民投票和提高公众对亚利桑那州选举信心方面的利益,超过了选民在被要求提供(公民身份证明文件)时可能遇到的有限负担。”

  不过,博尔顿说,要求个人在州登记表上注明出生的州或国家违反了《民权法》和《全国选民登记法》的一项条款。她解释说,这样做会导致只调查入籍公民,因为县记录员主观地认为入籍个人是非公民。

  这份冗长的裁决总结了2023年底一次法官审判的证词,专家们在那次审判中就亚利桑那州的投票歧视历史作证。其中包括读写能力测试,有效地排除了美洲原住民和拉丁裔选民的参与,以及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的选民名册清洗,为少数民族重新登记投票创造了障碍。

  法官写道,这是过去的事了,并指出,原告提供的证据没有反映出立法者在2022年审议这些法案时,有意禁止少数群体成员或归化公民的选民登记。

  这些法律是在乔·拜登(Joe Biden) 2020年在亚利桑那州击败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后,共和党人提出的一波提案中通过的。特朗普声称存在广泛的选民欺诈。

  在早些时候的一项裁决中,博尔顿否决了亚利桑那州法律中的一项要求,该要求要求使用联邦选民登记表的人如果想投票选举总统或使用该州的邮寄投票系统,就必须提供额外的公民身份证明。法官裁定这些条款被1993年的联邦选民登记法所取代。

  她还裁定,2018年的一项同意令阻止亚利桑那州执行其新要求,即拒绝任何未附有公民身份证明的州选民登记表。该法令规定,如果没有公民身份证明,亚利桑那州不得拒绝其他有效的州选民登记表,但必须为联邦选举登记这样的申请人。

  亚利桑那州被要求接受联邦登记表格,但任何不能提供公民身份证明的人只能投票选举总统、美国众议院或参议院。联邦表格要求人们宣誓他们是美国公民,但没有证明要求。

  自2013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亚利桑那州不能要求在全国选举中投票的人提供公民身份证明文件以来,联邦选民一直是政治争论的主题。作为回应,该州将选民划分为两类:在所有种族中都有投票权的选民和只在联邦选举中有投票权的选民。

  在党派投票通过后,当时的共和党州长道格·杜西将这些措施签署为法律。

  杜西在2022年3月批准其中一项提案时写道:“选举诚信意味着清点每一张合法的选票,禁止任何非法投票的企图。”

  这些法律受到了投票权组织和美国司法部的挑战。他们认为,新规定将使选民登记更加困难。一些人还认为,这些法规是为了让这个问题回到更为保守的最高法院面前。

  虽然支持者表示,这些措施只会影响没有出示公民身份证明的选民,但投票倡导者声称,数十万最近没有更新选民登记或驾驶执照的人可能会受到影响。

  该裁决指出,亚利桑那州自2005年以来就要求提供公民身份证明文件,新法律补充了这一要求,以确保非公民不登记投票或留在选民名单上。

  博尔顿研究的两项措施之一是要求州选举官员与各种政府数据库交叉核对登记信息,试图证明他们的公民身份,并向检察官报告他们找不到的人。

  “法院认为,尽管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但非公民在亚利桑那州投票是相当罕见的,而亚利桑那州的非公民选民欺诈更为罕见,”裁决称。“但是,尽管选举法不太可能有意义地减少亚利桑那州可能的非公民投票,但它们可能有助于阻止非公民登记或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