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驳回了印尼母亲要求儿子公民身份的上诉

普特拉贾亚:上诉法院驳回了一名印度尼西亚母亲的上诉,她要求法院宣布她十几岁的儿子是马来西亚公民。
由法官拿督阿兹扎纳瓦维、拿督莫哈德纳兹兰莫哈德加扎利和拿督阿兹哈哈里卡迈勒拉姆利组成的三人小组裁定,这位母亲未能根据联邦宪法第14 (1)(b)条证明她的儿子是马来西亚公民。
在通过Zoom传达法院一致决定时,阿齐扎法官表示,由于对这名青少年的生父的身份存在疑问,因此没有满足获得公民身份的要求。
她说,在孩子出生证明上被列为生父的男子,后来在国家登记部(NRD)进行的调查中否认了父亲的身份。
阿兹莎法官表示,高等法院法官在驳回该女子要求其儿子被承认为马来西亚公民的声明时,并没有犯任何错误。
该案涉及一名印度尼西亚女子,她于2000年与一名马来西亚男子结婚,育有两个儿子:一个儿子出生于2004年,另一个儿子出生于2010年。两个孩子都被登记为该男子的孩子,并颁发了出生证明。法院没有透露他们的身份。
当小儿子12岁时,他申请了马来西亚身份证(MyKad),但他的案件被移交进一步调查,因为当局注意到他与该男子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在调查过程中,该男子承认这名少年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并拒绝了DNA测试。这名男孩的出生证明随后被扣押,由于调查尚未完成,他的MyKad的发放也被搁置。
这位母亲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反对国家民防局局长和马来西亚政府,要求宣布她的儿子是马来西亚公民,并下令迫使国家民防局退还出生证明并签发身份证。
去年10月16日,高等法院驳回了她的原诉传票,促使她向上诉法院上诉。
在周五(11月29日)的诉讼中,这位母亲由律师A.Srimurugan和J. Gunamalar代表,而高级联邦律师Liew hong Bin代表NRD总干事和政府出庭。
斯里穆卢根告诉《马新社》,他将把此事提交联邦法院,在那里他将申请上诉许可。——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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