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加查瓜弹劾案中创造秩序的角色

我们必须处理概念,因为概念很重要,2010年宪法在我们的治理中引入了新的词汇,第144条,第145条等等。
从副总统办公室的历史中可以最好地理解弹劾的权力。快乐主义是副总统办公室服务的基础。
在此之前,总统有充分的权力随心所欲地雇佣和让人失望,甚至没有任何充分的理由。有了这段历史,宪法就有了一个机制来保护和确保副总统的职位不会因总统的一时兴起而被取消,除了被锚定在总统职位上,宪法第147条提供了脱离黑暗过去的功能。
在制衡的背景下,议会的弹劾权得到了最好的理解,因为宪法提升了副总统的职位,同时理解我们的政治背景,即总统和副总统最终都是政治家,并担任政治职务。
就像上膛的枪一样,这些权力是确定的,宪法设想并规定了在副总统职位空缺时该怎么做。非授权原则禁止议会将其弹劾责任委托给任何其他部门,包括司法部门或民粹主义的公众。
记住,这也是一个政治进程,我们必须正视这两个国家无法合作的政治进程。法律反映了当时的知识、社会、经济和政治气候。法律和政治之间的界限并不泾渭分明。
这项法律只是对我们这个时代的政治气候做出了回应。最终,律法是用来管理人际关系的。法庭必须记住,根据亚里士多德的定义,法律就是秩序。一定有命令。本杰明·卡多索认为,法律是秩序原则的表达,作为社会成员,人们在其行为和关系中必须遵守这一原则。事实上,法律和秩序已经变成了一个词,我们甚至在总统任期内也需要政治和法律秩序。
因此,弹劾法具有控制现实和社会秩序的效力和正当性。司法干预的程度由诸多因素决定。当职能被指定给该部门,并且决定得到界定宪法权力界限的其他因素的支持时,法院更有可能支持权力的行使。
例如,宪法规定了弹劾程序,为了避免不公正,弹劾动议在提出动议之前,首先要有更高的初始支持门槛,弹劾的门槛提高到三分之二多数和两院的一致同意。
解释法律及其精神;法律应该适应每个国家的特殊习俗,礼仪,宗教,商业,政治制度,气候,土壤质量,情况和范围,适应当地人的主要职业。法律必须根据特定社会的社会现实、规范、气候、经济现实和土壤加以解释和调整。
弹劾辩论的核心问题是,作为肯尼亚人,我们是谁?2010年的宪法是关于建立一个民族国家。历史的现实是,我们必须处理好民族性和人性问题。在弹劾动议中,民族国家处于危险之中。问题的一部分是如何处理如何作为一个肯尼亚国家团结起来处理我们的人道问题。我们的国家和人类正处于危险之中,因为一切都取决于领导人。我们如何管理我们的事务和彼此之间的关系,使我们不再重复我们过去在分配国家资源方面的种族主义错误?这是关于处理关系的问题,也是关于我们国家的问题。我们已经放弃了一种节奏,我们需要回到它,因为第10条中的肯尼亚价值观证明了国家团结和平等的公民。
Ojwang博士是一名宪法学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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