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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税基

  

  

  有充分证据表明,马来西亚的税收基础极其狭窄,大约15%的劳动力需要缴纳所得税,大约20%的注册公司需要缴纳所得税。

  这使政府试图从中提取税收收入的极其狭窄的基础成为焦点。为什么我们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很低是显而易见的。以前做过研究,很明显我们的税收优惠太慷慨了。

  税务机关必须至少增加与GDP增长相当的税收收入。然而,由于我们长期的财政赤字和需要在社会服务方面增加开支,我们已经到了需要采取一些激烈行动的阶段,这个问题不可能在一年内解决。

  在提高税收与GDP之比方面,必须启动一个具有具体里程碑的长期框架或方法。

  个人所得税

  个人税基受到较高的应课税收入豁免门槛以及给予太多个人减免的影响。作为政治权宜之计的一部分,我们不断增加救济。

  然而,当这种“福利”只影响15%的人口时,我们为什么需要不断增加救济呢?

  除了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个人都被纳入税收网之外,扩大个人所得税基数难道不是应税收入起征点、个人减免和税率的函数吗?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像过去那样不断提高纳税门槛呢?

  我们能不能停止扩大个人救济的范围,就像政府希望被视为一个关心和乐于助人的政府一样?首先要通过有效的转移支付帮扶困难群众。

  公司税和激励措施

  对于企业所得税率,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要想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必须等到税收占GDP的比重随着税收结构的各种变化或改革有所改善之后才能实现。

  企业税制也可以简化。为什么不能参考财务报告来确定税收?因为税收原因而做的调整越少越好。

  当我们可以依赖会计折旧并接受会计折旧等同于资本免税额时为什么还要有资本免税额?

  公司税制度的问题在于税收激励。为什么在加强/修改《促进投资法案》方面有这么长时间的拖延?许多人希望该法案能减少税收优惠,只关注大额投资?

  我们必须取消许多激励措施,双重扣除等,因为在当前情况下,所有这些都是无效的和不必要的。

  小企业和假定税收

  我们如何将所有的小企业纳入税收网?假定税可以是一种选择,在一段时间内,小企业可以根据年销售额支付一定数额的税款,同时小企业建立自己的能力,保持适当的财务记录,然后逐步进入正常的税收制度。

  这通常适用于非正规和小型企业部门——简单将人们带入系统,然后,我们可以通过援助和教育来塑造他们的行为。

  因此,应该引入一种低推定税,这将使提交纳税申报表变得更简单、更容易,从而降低合规成本。为了解决影子经济问题,政府应该考虑鼓励电子支付,并减少超过一定限额的交易现金使用。

  假定税收制度(也称为简化税收制度)旨在通过降低税收合规成本和征收比标准税收制度更低的税率来鼓励税收合规。

  这些制度通常针对微型和小型企业,并在假定的税基上征税,该税基旨在通过间接手段近似应税收入。因此,在实际应税收入难以准确评估的情况下,它们可能特别相关。

  电子发票计划目前处于第一阶段,一旦该计划在三年内完成,那么我们将有一个强有力的方式来管理税收合规,所有小企业都可以进入正常的税收系统。

  或者,为了简单起见,所有小企业在进入正常体系之前的前三年都可以缴纳假定税。

  我们也有很多组织(很多是未注册的)开展慈善活动。为什么我们不能把所有这些机构都划归慈善专员管辖,并教育和支持这些机构,以保持更好的财务记录,减少滥用行为?通过这种方式,我们也确保了更好的合规。

  间接税

  我们能不能把销售税和服务税的立法结合起来,一旦全面实施电子发票计划,我们能不能实际上不征收零售税(包括商品和服务),因为对零售场所的有效监管将比电子发票发挥作用之前要好得多?

  商品及服务税的关键原因是系统中最薄弱的环节是零售业,但如果我们通过电子发票机制进行有效的税务管理,这种争论现在不再是一个问题。

  另一方面,当我们知道这些岛屿上发生的大量滥用行为时,我们真的需要免税岛屿吗?

  简化税收政策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经历了很多混乱,税收结构发生了太多变化。

  这对我们来说不是好兆头。明确、易于执行和实施的税收政策必须成为当务之急。

  我们需要进一步简化和整合我们的各种税收立法。当我们在现有的所得税法中引入资本利得税时,我们真的需要征收房地产利得税吗?

  当我们已经有销售税和服务税立法时,我们真的需要像建议的奢侈品税那样对商品和服务征收单独的税吗?

  需要一个清晰、透明、结构化的计划来改变该国低税收基础。

  Veerinderjeet Singh博士是KPMG马来西亚PLT的税务政策高级顾问,也是马来西亚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理事会成员。这里表达的观点是作者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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