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种族歧视袭击戴面具的女子而入狱
新加坡:周一(8月7日),一名男子因在2021年对一名57岁女子进行种族歧视辱骂并踢她的胸部而被判入狱三个月。
6月13日,32岁的新加坡人黄兴芳被判有罪,罪名是伤害欣多查·尼塔·维什努拜女士的种族感情,并故意以加剧种族歧视的方式造成伤害。
这起袭击发生在2021年5月7日,当时王家卫和他的未婚妻遇到了尼塔,当时她正在北谷公寓旁边的一条隐蔽人行道上散步。
尼塔女士当时在锻炼时把口罩拉了下来,但王告诉她“戴上口罩”。尼塔小姐向他们做了个手势,表示她正在快步走。
当时,作为COVID-19大流行规则的一部分,新加坡6岁及以上的人在外出时被要求戴口罩。他们被允许在户外进行剧烈运动时摘下口罩,比如快走或在丘陵地带行走。
王走近尼塔,咒骂她。她试图缓和局势,并告诉他:“上帝保佑你。”
然后,这名男子踢了她的胸部,据尼塔女士描述,这是一脚“飞踢”。受害人摔倒并受了各种伤,而黄某则逃跑了。
这一事件被报道后引起了政治领导人的评论。新加坡总理李显龙(Lee Hsien Loong)在Facebook上写道,他对新加坡可能发生种族主义袭击感到“非常失望”和“严重关切”。
法律和内政部长尚穆根称这次袭击是“不可接受的”。
尼塔是一名私人教师,她在审判中作证说,这件事让她觉得“作为印度人是不对的”。
2021年5月7日,Hindocha Nita Vishnubhai女士的手臂和手部受伤。(资料图片:Parveen Kaur)
区域法院法官Shaiffudin Saruwan在发言中表示,在此案中,威慑判决至关重要。
他说:“在新加坡多元种族和多元宗教社会的背景下,种族和/或宗教的不容忍和敌意可能会对我们的和平、安全和安全造成非常可怕的后果。”
“作为一个社会,我们必须以最强烈的措辞防止和阻止任何将种族主义行为正常化的企图。”
Shaiffudin法官还说,辩方的陈述似乎忽视了袭击对受害者造成的心理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有证据表明存在实际的心理伤害。这并不奇怪,因为种族攻击是一种羞辱,使人失去人性,并触及一个人的身份和尊严的核心。”
故意造成伤害的最高刑罚为三年监禁,最高罚款5000新元,或两者兼施。如果罪行是种族加重的,惩罚可能会更严厉。
故意伤害一个人的种族感情的处罚是最高三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