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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在与OpenAI | The Business Standard的诉讼中占有优势

  

  Noah Feldman. Sketch: TBS

  《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起诉OpenAI和微软(Microsoft)侵犯版权的诉讼,使一家伟大的老牌媒体机构与一项变革性新技术的提供者之间产生了对立。从象征意义上讲,此案预示着两大巨头之间的冲突:劳动密集型的人工新闻采集与人工智能生成的按钮信息。

  但从法律上讲,此案代表了一些不同的东西:这是成熟法律与新兴技术之间滞后的典型例子。

  版权法是一套可以追溯到印刷机时代的规则,它的设计并不适用于像ChatGPT这样的大型语言模型。它必须由法院有意识地发展——或由国会修改——以适应我们当前的情况。

  本案的关键法律问题是所谓的合理使用原则。在1976年的版权法中,合理使用告诉你何时可以使用受他人版权保护的文本。合理使用测试有四个因素。教育和非营利用途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合理使用。创造性作品比技术写作或新闻得到更多的版权保护。被复制的功的数量很重要,被复制的材料在被复制功中的中心地位也很重要。对于《纽约时报》的诉讼来说,也许最重要的是,法院还会考虑复制是否会损害被复制作品的当前或未来市场。

  一旦你了解了法律,你就可以大致猜到案件中的法律论据将如何发展。《纽约时报》将举例说明,用户在ChatGPT或必应(Bing)上问一个问题,它的回答基本上与《纽约时报》的文章类似。该报将指出,ChatGPT是一项业务的一部分,对其最新版本的访问收费,而必应是微软业务的核心部分。《泰晤士报》将强调新闻的创造性方面。最重要的是,它会辩称,如果你可以向法学硕士支持的搜索引擎询问当天的新闻,并直接从《纽约时报》获取内容,这将严重损害甚至可能扼杀《纽约时报》的商业模式。

  这些观点大多是合理的法律论据。但OpenAI和微软将为此做好准备。他们很可能会回应说,他们的法学硕士学位无法复制;相反,它会学习并进行统计预测,以产生新的答案。如果我读了《纽约时报》上的一篇文章,然后就同一主题写了一篇彭博社的观点专栏,这不是侵犯版权,即使我可能从《纽约时报》的那篇文章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并根据这些信息形成了自己的观点。出于这个原因,许多版权专家一直在理论上认为,法学硕士从现有的在线材料中学习不会侵犯版权,即使它是受版权保护的。被告也可能会辩称,新闻由事实组成,因此应该比创造性材料得到更宽容的对待。

  但微软和OpenAI将很难反驳最后一点——他们的产品依赖于像《纽约时报》这样的新闻采集业务,将损害这些业务。ChatGPT和其他llm不能走出去收集和审查新的事实。在可预见的未来,他们只能从已经发布的信息中“学习”。

  因此,法学硕士要提供有用的信息,其他人——也就是人类法学硕士——必须首先收集信息,确定它是准确的,然后发布它。这就是新闻采编的本质。把它做好是很昂贵的。

  更重要的是,要知道我们可以依赖新闻,我们需要它来自一个我们可以信任的机构——一个有良好记录和声誉的机构,它有商业利益要维护。否则,我们就没有新闻了。我们将拥有一个脱离现实的迭代回音室。

  这就是维护新闻自由的基本公共利益与合理使用问题相关的地方。如果你能从法学硕士那里获得比《纽约时报》更便宜的信息,你可能会放弃订阅。但如果每个人都这么做,就根本没有《纽约时报》了。换句话说,OpenAI和微软如果要提供可靠的新闻作为其服务的一部分,就需要《纽约时报》和其他新闻机构的存在。因此,从理性和经济上讲,他们应该有义务为他们正在使用的信息付费。

  对法院来说,将这种强大的公共利益纳入版权法并不容易。抄袭是最容易惩罚的侵权形式。在一般的法律环境下,如果法学硕士们对词汇进行了充分的总结,而不是抄袭,那就削弱了《纽约时报》的主张。然而,用不同的语言总结仍然足以扼杀《纽约时报》和类似的机构——让我们失去新闻。

  法院需要与这一切保持一致。如果他们做得不对,国会将不得不采取行动。新闻基础设施已经摇摇欲坠。如果我们彻底摧毁它,民主将是输家。

  诺亚·费尔德曼是彭博社观点专栏作家和播客“深度背景”的主持人。他是哈佛大学的法学教授,也是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大卫·苏特的书记员。

  免责声明:本文首先出现在彭博社,并通过特别联合安排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