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中心为从事版权管理的首席营销官组织知识产权组织指导计划

6月4日,孟加拉国版权局与孟加拉国作词作曲家和表演者协会(BLCPS)在古尔山六季酒店的“Gressho大厅”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导师项目,名为“WIPO版权管理cmo导师项目”。
来自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CISAC(国际cmo联合会)和IPRS(印度表演者权利协会)的代表在会议上发言,并为与会者提供培训和建议。
活动于上午10点开始,由BLCPS首席执行官Hamin Ahmed致欢迎词,随后由WIPO版权与创意产业部门版权管理处项目官员Miyuki Monroing,以及分别代表BLCPS、WIPO和文化部的文化部副秘书Nafriza Shyama致欢迎词。
随后,版权注册处副秘书达乌德·米亚博士为活动揭幕,随后举行了正式拍照活动和五个重要议题。
集体管理组织(CMO)是政府批准的机构,积极保护其注册成员的知识产权,并针对知识产权收取适当的版税。
Miyuki Monroing是本次活动的第一位发言人,他的演讲主题是“WIPO在集体管理领域的活动和支持地方CMOS成长和发展的新项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专门研究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Miyuki Monroing说。
“CMO通常被称为权利人和用户之间的桥梁,因为CMO可以为用户提供合法和有效的方式来使用版权作品。并帮助他们自己收取报酬。”她补充道。